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并做好手部卫生,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
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取消考试资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逗留、聚集,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2、考试前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考试用品、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和雨伞,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主动出示准考证和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泸州市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8、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点击下载 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doc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笔试时间为7月18日, 2020年上半年泸县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3日9:00至7月17日24:00,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入场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7、考生在考点考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6、考试期间,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 3、考生可于考前1.5小时开始入场,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佩戴一次性手套,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
须全程佩戴口罩。
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泸州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4、为避免影响考试,请佩戴好规定自备的口罩。
现就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 5、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
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流程见附件)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7月1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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