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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除中日航线及自至美洲航线外的其他航线、夏威夷航线 超过上述规定的件数、重量或尺寸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发布时间:2021-01-08来源: 编辑:

南航行李政策 南航随身携带行李规定 1、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行李规定如下, 乘坐飞机出门旅游,可放入客舱座位上方的行李舱内或正前方的座椅下, 2.旅客手提行李单件不得超过10 公斤(22 磅),金鹏金卡/银卡会员、公司VIP、CIP 旅客可携带手提行李件数也按照其乘坐舱位等级对应标准执行,每件非托运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 20x40x55 厘米,乘坐国航实际承运美洲、欧洲、非洲、中东、澳新、亚洲(不含日本)及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的经济舱旅客。

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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