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人员为牵头人员): 1.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科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 责任人员:王爱云、李冰、张乾、李兆武 工作职责: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
发布时间:2021-01-21来源: 编辑:
三、复工复产条件 所有拟复工复产的规模以上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产开业通知书,并报南阳市和我市两级工信部门备案,确保顾客及员工安全。
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定时消毒。
企业和市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各一份,联合审核组必须实地核查,成立邓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3.严格食堂管理,